林政管理機構是指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的,對保護、培育和利用森林資源的主要活動具體行使林政管理職權的職能機構,它是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內部機構,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。它代表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行使林政管理職權并對其負責。地方各級林政管理機構,受該級林業主管部門領導,業務上接受上級林政管理機構的指導。根據我國森林法的規定,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依據法律規定對森林資源的保護、利用、更新,實行管理和監督。國家林業局設立了森林資源管理司,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了林政管理機構(林政處等),地市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了林政科,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了林政股。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了林政科,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了林政股。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木材檢查站是隸屬于縣級林業主管部門,承擔林政管理部分職責的基層的執法組織。此外,區、鄉、鎮根據林業生產和經營管理任務的輕重,單設或合設林業工作站,配備專職林政管理人員,暫時不具備設立林業工作站條件的鄉鎮,可根據森林法的規定設置專職或者兼職人員負責林業工作。各級林政管理機構在依法管護森林資源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